铜陵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及
学业成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说明:此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但未公布。其中,2022届毕业生已参照此办法执行。现作为汇编材料之一,仅供新生学生参考,后期以正式公布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是适应新形势下军队和国防建设工作的需要,是实现科技强军的战略举措。为推动我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号令)铜陵学院实施办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皖征〔2021〕70号)、《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和《铜陵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征入伍”包括征集义务兵和直接招收军士。“定兵对象”是指经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入伍工作要求,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通过地方定兵会议研究、已确定服役部队即将入伍的预征对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及联合培养学生,含被我校录取、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和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 学籍管理
第四条 当年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的,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出具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学校人民武装部审核登记后,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至退役后两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第五条 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应征入伍的,因新兵身体检疫和政治复查不合格被退回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可持兵役机关证明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的新生,可在退役当年或次年的入学规定时间,到教务处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 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应征入伍的,在服兵役期间被部队院校录取,或退役后重新报名参加高考的,或退役后2年之内未办理入学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资格,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第七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应征入伍的,须携带《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铜陵学院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经学校人民武装部审核登记后,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至退役后两年。在新兵复查期间被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的,准其复学。
第八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在退役后两年内,凭退役证及《铜陵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或在部队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等,按照规定取消其学籍。
第九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应征入伍的,服兵役期间,可根据本人意愿,按照学校学籍、毕业审核、学位授予等相关管理规定,作肄业或结业处理。服兵役期间被部队院校录取的,须办理退学手续。
第三章 学业激励措施
第十条 新生和在校生退役后入学、复学,一般编入原专业学习。如因专业调整等原因而导致原专业停办,则编入相近专业。经本人申请,也可转入相应学院,但必须完成相应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第十一条 新生和在校生退役后入学、复学,可申请免修公共体育课、军事技能、军事理论课等军事安全类课程,并在学习成绩中标注免修,可认定为优秀或90分。
第十二条上半年应征入伍的毕业班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视为参加毕业实习,由本人撰写服役总结,经部队审核同意后,所在学院认定实习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分。
第十三条 应征入伍的毕业班学生,必修课考试补考门数超过规定门数2门以内,可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审定,经批准后,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 确定为“定兵对象”的学生,入伍学期课程学习进度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二分之一及以上时,可根据平时成绩认定期末成绩。
第十五条 确定为“定兵对象”的学生,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但未参加答辩的,可进行线上答辩或直接认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可结合服役情况撰写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调研报告或学习报告,经二级学院认定通过后,给予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第十六条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时,若存在不及格课程,可按照《铜陵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重修,合格后取得毕业生证书,也可选择在应征入伍体检合格后,提交免修、补考申请,同时增加政治品行和思想道德等综合考核,经补考成绩合格且经学校党委人民武装部综合考核合格后,获得毕业生证书。但是因个人原因定兵后不履行义务或其它原因造成退兵的,不享受此激励政策。
第十七条 在新兵复查期间被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的、在部队受到处分或被退回的学生不享受以上学业激励待遇。
第十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后上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注:此办法暂未实施)
第二十条 《铜陵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及学业成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院办〔2017〕43 号)同时废止。
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补考课程免修申请表
学号 |
| 姓名 |
| 性别 |
| 手机 (保持畅通) |
学院 |
| 专业及班级(需准确) | ||||
申请补考免修须知
| 政策须知: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若存在不及格课程,可通过两种方式之一,获得毕业证书: 方式一、可按照《铜陵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正常重修、合格,获得毕业证书。 方式二、可选择学校出台的激励政策,即在应征入伍体检合格后,向学校提交免重修,直接补考申请,获得免修资格须增加增加政治品行与思想道德等综合考核项目,经补考成绩合格且经学校党委人民武装部综合考核合格,获得证书。 本人郑重承诺:如补考,且政治品行和思想品德等综合考核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确定为“定兵对象”后,将严格按程序履行应征入伍义务。如不履行或出现退兵现象,不享受学校学业激励政策。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申请补考免修科目及综合考核内容 |
| |||||
学 院 审批意见 |
(公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人武部 审核意见 |
(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教务处 审批意见 |
(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