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望岳利他”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望岳利他”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望岳利他”奖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大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造就优秀人才,铜陵学院设立“望岳利他”奖学金和“望岳利他”助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自立自强的学生。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采取上下结合方式;
2.严格把握资格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注重学生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铜陵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1.“望岳利他”奖学金(40万元)
特等奖: 40名,3000元/人
一等奖: 80名,2000元/人
二等奖:120名,1000元/人
2.“望岳利他”助学金(10万元)
100名,1000元/人
3.奖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助名额和金额根据“望岳利他”奖助学基金年运作收益作适当调整。
1.“望岳利他”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条件参照《铜陵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2.“望岳利他”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望岳利他奖助学金申请表;
2.学院评议推荐,确定获奖获助初步人选,进行公示;
3.学生处审核,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奖助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奖助学金。
1.因违反校规校纪等,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处分者;
2.将所得奖学金用于挥霍浪费者。
八、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九、本细则由铜陵学院“望岳利他”奖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